連結YouTube卡通 女童挨告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2&ShowDate=20080709&IssueID=20080709&art_id=30733878
2008年07月09日蘋果日報

YouTube卡通連結 女童挨告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080709/549652.html
民視 (2008-07-09 15:55)

http://tvonline.com.tw/component/option,com_fireboard/Itemid,53/func,view/id,970/catid,8/

含鈺國際討論區文章



這篇應該不會講到太多著作權
一方面我不是很懂
另一方面這又牽涉到含鈺公司的代理權
CN的公開播送權
(所以老實說有資格提告的應該是CN...我覺得啦)
還有將影片上傳至YOUTUBE的侵權行為
與將連結放置部落格的協助傳播的差異
所以我覺得這個事件一整個沒有道理

不過這個事件到是讓我覺得
網路巡察們可能都不是很了解
網路傳播這回事

當然我不會說那位小六的女童一點錯都沒有
只是她既然只留超連結(新聞是這樣寫的)
那就表示沒有公開播送的情事
更不用說實體販售
那含鈺公司是在索賠個屁啊

一整個就是搞錯了對象
這也就是為什麼含鈺公司明明只是在維護"代理權"
但卻得不到社會觀感的支持
老實說這不單單只是因為它告的對象是無力的小六生
更是因為它突顯了自己沒有想要解決問題的意願

這邊的問題當然不是只這位小六女童
而是真正上傳影片至youtube上的人
(而搜尋後發現也就那麼一個人,而且縮圖裡的CN也超明顯的)
只要這個人將影片刪除
那麼那些超連結就形同失效

那些人不懂嗎??
這有很難嗎??
循"線"搜查只能查到女童嗎??

含鈺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人家說他只是想靠法律賺錢嗎??

在絕望先生中
有一回是講到了過度保護這件事
對於著作權我也認為是有點過度保護了

但這次的事件讓我覺得著作權並非保護過度
而是就算是執法人員本身對著作權的認識也不足
而著作權法對現在來說也不夠新了
很多地方都不適用了

老實說
這也是為什麼我很常只留連結
而不把內容節錄出來的原因
因為我們不是被保護的人
所以就更要自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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